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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4-05-15 10:44:00

一、学校全称: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三、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科)

四、学校地址:分设南湖和汤逊湖2个校区

1.南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 306号(邮编:430070)。

2.汤逊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街中洲岛(邮编:430202)。

五、招生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阳光招生政策,实行学校招录,省招办监督体制,根据各省招生政策,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男女比例:各招生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录取方式:按各省公布的招生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对加分或降分进档考生的录取按各省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6.艺术类专业录取:录取时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招生计划

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时间,志愿填报方式等以各省招生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七、收费标准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2024年收费标准为:学费5000元/生/年(其中:艺术类专业6500元/生/年);住宿费880元/生/年(六人间)、1320元/生/年(四人间)。

八、学历证书颁发

经招生录取并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九、奖励与资助政策

1.按照国家政策享受奖助学金。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生/年)。

2.生源地助学贷款。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教育部门指定的银行办理助学贷款。

3.设立“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费用缓缴或部分减免,确保学生顺利入学就读。

4.校内设立多种勤工助学岗位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伙食补贴及大学生医疗保险。

5.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退役军人可按照政策实行学费减免,其他奖助政策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十、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378091、87378093、87378095、87378097

招生传真:(027)87378079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306号

学院网址:http://www.hbsy.cn/(学校官网)

http://zsw.hbsy.cn/(学校招生信息网)

湖北省招生代码:C561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