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23年自主招生(含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章程
发布时间: 2023-12-08 14:02:15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六章 考核方式及招生录取
第七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八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九章收费标准
第十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一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学校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57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广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351号;邮政编码:510640
珠海校区:珠海市金湾区珠海大道南65号;邮政编码:51909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的工作政策,领导、监督学校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有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核招生监察小组,对考核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学校考核、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招生工作纪律,并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四条本校开展的自主招生类型为: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和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等2种类型。报考本校的考生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详见下表:
1.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计划数 | 学费(元/学年) | 招生方式 | 合作企业 | 办学地点 | 专业备注 |
601 | 现代物业管理 | 3年 | 30 | 6410 | 先招工后招生 | 珠海市世华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 企业 | 仅限合作企业在职员工 |
602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年 | 40 | 6410 | 先招工后招生 | 珠海市金品创业共享平台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 | 仅限合作企业在职员工 |
603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年 | 40 | 6410 | 先招工后招生 | 华生电机(江门)有限公司 | 企业 | 仅限合作企业在职员工 |
604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年 | 60 | 6410 | 先招工后招生和招工招生同步 | 珠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 | |
605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年 | 40 | 6410 | 先招工后招生和招工招生同步 | 珠海广通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 企业 | |
6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3年 | 30 | 5250 | 先招工后招生 | 华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 | 仅限合作企业在职员工 |
607 | 商务英语 | 3年 | 15 | 5250 | 先招工后招生和招工招生同步 | 珠海再生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企业 | |
608 | 社会体育 | 3年 | 25 | 6410 | 招工招生同步 | 珠海长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珠海校区和企业 | 第一学年校内学习,第二、三学年合作企业在岗学习 |
609 | 社会体育 | 3年 | 15 | 6410 | 招工招生同步 | 喜悦教育研究(广东)有限公司 | 企业 | |
610 | 社会体育 | 3年 | 8 | 6410 | 招工招生同步 | 珠海市飞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企业 | |
611 | 社会体育 | 3年 | 4 | 6410 | 招工招生同步 | 中山市正胜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 | |
612 | 体育运营与管理 | 3年 | 10 | 6410 | 招工招生同步 | 广州华蒙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珠海校区和企业 | 第一学年校内学习,第二、三学年合作企业在岗学习 |
613 | 体育运营与管理 | 3年 | 5 | 6410 | 招工招生同步 | 贝体(北京)体育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珠海校区和企业 | |
614 | 体育运营与管理 | 3年 | 10 | 6410 | 招工招生同步 | 珠海市德讯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 |
2.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计划数 | 学费(元/学年) | 办学地点 | 专业备注 |
615 | 数控技术 | 3年 | 5 | 6410元/学年 | 珠海校区 | 仅招收获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项目:零部件测绘与CAD成图技术、数控综合应用技术、现代模具制造技术-注塑模具技术)的应届毕业生 |
616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年 | 5 | 6410元/学年 |
第五章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十五条 报考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取得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号。
第十六条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
试点招生方式为先招工再招生的仅面向合作企业在职员工。试点录取的学生应在试点报名前,已经与合作企业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有效的劳动合同(以下简称为“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
试点招生方式为招生与招工同步,该试点方式面向合作企业非在职员工开展。学校与合作企业共同制订招生(招工) 方案,学生报名参加现代学徒制自主招生考试后,与合作企业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方可录取注册,实现学生员工双重身份。
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第十七条 学校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专业对象为应、往届高中、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本校对中职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职业资格证书均不做要求。
第十八条 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招生计划仅招收获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获奖项目为零部件测绘与CAD成图技术、数控综合应用技术、现代模具制造技术-注塑模具技术的考生方可报读。
第六章考核方式和招生录取办法
第十九条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考核方式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分值为60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内容涵盖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文化素质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职业技能考核采用笔试或实操(体育类专业)等方式。
第二十条 考试时间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自主招生的考试(“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统一在2023年5月20日进行,考生根据学校考试时间安排参加考试。
第二十一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考生的考核总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不得低于文化素质测试满分值的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的40%。
学校依据招生计划,在达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有关录取要求,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条件下,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制定的有关录取规则,按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职业技能考核的成绩分数也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等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招生专业、报名方式、获奖项目、录取要求等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四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学校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只招收与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签订了合法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考生仅可填报我校1个专业志愿。
第二十六条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拥有企业员工和学校学生双重身份。学校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岗位培养、在岗成才”原则,根据生源特点,制定和实施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强的人才培养方案。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3+0)模式的学生,三年均在企业在岗学习,不安排住宿或由合作企业统一安排住宿;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1+2)模式的学生,第一学年在校内学习,第二、三学年在企业在岗学习。所有试点班学生均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试点班学生因应征入伍、生病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保留学籍、休学、复学后,若学校和试点企业没有继续开展试点的,经学校、试点企业和学生协商一致,可按学校有关规定,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学习。
第二十七条 学校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及免试资格认定结束后,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考核成绩和认定结果,公示期3天。
第二十八条 考生考核成绩和认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依照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同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学校将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布。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类型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
第七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八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 所有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 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三十三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九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四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普通类专业学费5250-6410元/生·学年;体育类专业6410元/生·学年。
第十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五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7796211,7796101;020-85297313
传真:0756-7796211;020-85292877
电子邮箱:2892036562@qq.com
学校网址:https://www.gdit.edu.cn/
招生网址:https://www.gdit.edu.cn/zsb/main.htm
第三十七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陈老师
监督电话:0756-7796896
电子邮箱:gkyjjs@126.com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授权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